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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投诉] 投诉!!!(请建议区版主秉公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再回首    时间: 2007-8-13 18:51     标题: 投诉!!!(请建议区版主秉公处理)

投诉会员贼俊

会员贼俊在被扣分时情绪激动语气激进可以理解

可是在那么多人对其解释后并无悔意且不见其为自己无故侮辱管理员之事有所改进

根据A大所定总版规 禁止对他人侮辱

建议删去会员贼俊ID



被扣分后情绪激动可以理解但在事情查清后对被侮辱的管理员说声抱歉是否应该?

在这个版块因为触犯这条版规而被删号的有很多人 包括某些管理员。

欢迎各位包括马甲参与讨论!

记住!

对版规有疑问的请先去质询A大创造这个论坛及制定论坛禁止灌水的目的!
作者: caocaoli    时间: 2007-8-13 18:54     标题: 回复 #1 dashitou 的帖子

呵呵,又见兄弟的黄瓜了.
作者: 再回首    时间: 2007-8-13 18:59

在此声明:

本人所为于任何区域无关 只是觉得此人实在无可救药!

请删去ID贼俊

即是对其人的不负责任有所惩戒也是为了维护论坛的尊严!

请此版块版主理解每个会员都能知道尊重他人的必要性!

附图两张以资证明:

(尚有其认为这个管理员该誅九族等不敬言语 很遗憾 我没能保存下来)

[ 本帖最后由 dashitou 于 2007-8-13 19:20 编辑 ]

图片附件: 999.jpg (2007-8-13 19:03, 33 KB) / 该附件被下载次数 33
http://104.194.212.4/bbs1/attachment.php?aid=219154



图片附件: 9999.jpg (2007-8-13 19:03, 86.71 KB) / 该附件被下载次数 30
http://104.194.212.4/bbs1/attachment.php?aid=219155


作者: 再回首    时间: 2007-8-13 19:18

请各位仔细看第二张图

图区虽然在管理上是否需要他一还光彩见仁见智

其人即认为投诉区不受理他的投诉可以关掉了又在后面紧跟抱歉

足以证明其人不知悔悟 自我为尊 肆意放任 其心可虑

建议区虽然对会员相当宽容 可以理解

请问这种宽容是否有一个度

再请问论坛的总版规是否可以这样任人触犯

如果您们认为在建议区可以任意胡为而不用受惩戒的话就请出来说一声

兄弟会因此向你们赔罪

[ 本帖最后由 dashitou 于 2007-8-13 19:24 编辑 ]
作者: King.J.    时间: 2007-8-13 19:30

該殺就就!不要和他話多!
他不合格時就去申請查水了!
作者: 再回首    时间: 2007-8-13 19:36

ID 贼俊

我知道你在

我告诉你

单是你的投诉我们可以理解假使你没再啃声那也只当你对自己的行为有所想

而你竟然在申请进入团队的时候也没忘记攻击管理团队足以证明你实在不知道尊重二字该怎么写

我申请删去你的ID

[ 本帖最后由 水龙印 于 2007-8-14 00:29 编辑 ]
作者: 再回首    时间: 2007-8-13 19:54

如果有超过5个会员来反对我的提议的话就请将此贴删去吧!

如果有超过5个会员来反对我的提议的话就请将我ID删去吧!

如果有超过5个会员来反对我的提议的话我将从此不会再留恋这里!


作者: 再回首    时间: 2007-8-13 20:20

建议区还有此人投诉帖在

自荐区此人连发两个自荐帖

我不想再去找链接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去找来看看

根据这三篇帖子的发贴时间大家对照比较一下看看会有什么想法

贼俊

知道我现在为什么不大喜欢打符号么

是习惯

是在这里才养成的习惯

别再拿你的所谓习惯来辩解了

习惯只能拿来作为解释被判为灌水的理由而不是你能就此侮辱管理员的救命稻草

你应该很能辨的 为什么现在不敢吭声了呢

侮辱他人的处理规定在建议区的置顶贴里就有

如果你现在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出来真诚的向被你侮辱过的几位管理员道个谦

我相信那些被你侮辱过的管理者也是普通会员都会原谅你

你自己决定吧

(对于你的行为只要我没被删号就肯定会处理 这点你可以不必抱有幻想了)

[ 本帖最后由 dashitou 于 2007-8-13 20:22 编辑 ]
作者: 超団長    时间: 2007-8-13 20:48

我也是被这位会员攻击的人之一(详情请见自荐区他的帖子),本以为如果他能够诚心向大家道歉,那虽然不能让他做管理人员,但也就原谅他算了……不过石头兄如果这么说,删不删ID大家说了算吧。也劝石头兄不要这么激动,对于有些人有些事这么认真,气坏自己不值得。
作者: 安子    时间: 2007-8-13 21:20

子,曾经曰过···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老兄这是第二次发投诉普通会员的贴子了吧?:s_13:
作者: 再回首    时间: 2007-8-13 22:36     标题: 回复 #10 安子 的帖子

兄弟记性不错:s_13:

曾有人对兄弟这种做法很有些意见

我也不为别的

就是想告诉某些人

来投诉哪怕是骂了人都可以理解

但在事后在别人已经解释过了的情况下连句真诚抱歉的话都没有

太过分了

[ 本帖最后由 dashitou 于 2007-8-13 22:39 编辑 ]
作者: 傲剑雪    时间: 2007-8-13 23:33     标题: 回复 #1 dashitou 的帖子

懒得说那什么贼俊了~
一句话:支持兄弟~!:s_13:
作者: 落叶归根    时间: 2007-8-14 00:27     标题: 回复 #11 dashitou 的帖子

您的黄瓜吃了有年头了,还吃那。关于您的投诉只好看大大门的意见了。
作者: 李祈锐    时间: 2007-8-14 00:28

事关另类区管理员人格尊严所在!我决不会容忍任意侮辱他人而无动于衷的现象存在!在此最后警告:

贼俊会员,限你三天时间之内,必须向另类区查水员訫訫相印就你的侮辱言论作出公开道歉!!!否则后果自负!


我对本人的所有言行负责!
                                                                                                                另类区版主: 李祈锐
作者: 〓神經中樞〓    时间: 2007-8-14 00:36

啥意思?没看懂~~ 不认识这个人! 不过好像有很多人讨厌他,应该有你们的道理吧!
作者: 超団長    时间: 2007-8-14 00:42

唔……貌似依然不肯认错
http://sexinsex.net/luntan/viewt ... page%3D1&page=2
作者: 再回首    时间: 2007-8-14 00:59     标题: 回复 #16 wormleigh 的帖子

好事情 可以让大家看看他到底是什么态度
作者: 超団長    时间: 2007-8-14 01:19     标题: 回复 #17 dashitou 的帖子

我也来跟老兄你一起投诉他吧,本来是不想的……理由见上面链接
作者: 再回首    时间: 2007-8-14 01:21     标题: 回复 #18 wormleigh 的帖子

难得啊 连你这么个好脾气也动真怒了:s_6:
作者: 贼俊    时间: 2007-8-14 02:06

据史记记载色中色公元二千零七年某月某日.色中色天空呜云密布.下着毛毛细雨.天地间不见一丝光明.忽然天地间有道能与太阳相比的光芒.照射着整个色中色.让整个色中色好像又回到了当年天空万里无云那可爱景像.随着我们的镜头不断的切入.我们终于看清了.原来散发出这道光芒的就是传说中与管理员相斗多久了”贼俊”.

只见那贼俊整个身体飘浮在天地之间。全身上下散发着王者之气。银白色的长发向上漂扬。仰天长笑:哈~哈~哈~。缓缓的低下头看着色中色中各路管理员。两眼射出寒冷光芒。发出与天地同在和宇宙同存般的声音:我贼俊英明一生。今之遭奸人所害.落此下场.望各路英雄以此为戒"民不与官斗"。

猛然身体展开成大字型。就像一庄威严神像。向天空怒吼道: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一些吧。宇宙四边同时发如雷般的阵阵回音~些吧~些吧~些吧~些吧……

--------------------色中色某版块休闲厅某桌客人------------
路人甲:晕。我们的管理人真恶心。拉那么一大帮管理人员来欺付贼俊一个刚来论坛十天的新人。
路人乙:是啊。还在那大大的宣传自己那无谓的精神。宗高品质。真TMD五齿。哪像那些超级版主多有风度。一个个表现出那种大将之风采。站在幕后关健时候出现。(TMD是甜蜜的.五齿就是五颗牙齿喽)
路人丙:猛吸一口饮料。两手一摊说。呵呵。你有什么办法。谁叫人家是管理员。查水员。还有贡献会员呢。在论坛混得比你久呢?认识的人比你多。压都把你压死。官大一级压死人啊,无奈啊!
店小二:客官。嘘。小声点。大声被那些管理员听到了要删ID地。

---------------------------广大群众-------------------------------
广大群众表情激动、高声呐喊着:贼俊,你要顶住啊!我们支持你。直到永远永远……

--------------------------色中色小报---------------------------
实习采编记者小俊这样写到:当贼俊听到群众们的呼叫声的时候.那双寒冷双眼紧紧的闭上.(约十秒)然后在慢慢睁开.此时的双眼是湿润的.只是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脸上表情露出那久违柔和的微笑道:谢谢你们.然后又缓缓的抬起来头.双眼目视前方.仿拂能看透人世间所有情感一样.微微张嘴用那沙哑而又有磁性的声音道:兄弟们.只要我贼俊在的一天.天塌由我来顶着.地塌了我来铺.桥断了我来修.河干了用我鲜血来招唤醒它……

---------------------------广大群众-------------------------------
广大群众有的低声哭泣.有的滔滔大哭.女同胞们更是边哭边用尖叫声呐喊着:贼俊我们爱你.我们爱你啊......呜呜呜..... (大结局)


注:色中色小报
      实习采编记者小俊全程报到.

[ 本帖最后由 贼俊 于 2007-8-14 04:47 编辑 ]
作者: 再回首    时间: 2007-8-14 02:09     标题: 回复 #20 贼俊 的帖子

兄弟文采及想象力都还可以么

我就想请问一下

贵庚?
作者: 再回首    时间: 2007-8-14 02:11

如果贼俊能够诚心认错并能证明他自己还未成年

兄弟收回删去他ID的话
作者: 贼俊    时间: 2007-8-14 02:30     标题: 回复 #21 dashitou 的帖子

你管我多大.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五个普通会员的投诉到了.你就通知相关人员把我ID给删了吧.

当然这事情不用通知我.直接删就可以.

甩甩手.来时两袖清风.走时不带走一片云采.

[ 本帖最后由 贼俊 于 2007-8-14 02:31 编辑 ]
作者: 再回首    时间: 2007-8-14 02:35     标题: 回复 #23 贼俊 的帖子

可以 当然奉陪

你自然可以多找些朋友来

记得让他们说话谨慎点

一道走而已


(今天太晚了 明天下午我等你那些朋友来和我一道自焚)
作者: 贼俊    时间: 2007-8-14 02:42     标题: 回复 #24 dashitou 的帖子

我大可以告诉.我来色中色不久.

不认识任何一人.真的.这是实话..

所以你大可放心.

郁闷.明天还要上班哩.先睡啦.晚安
作者: 超団長    时间: 2007-8-14 09:57     标题: 回复 #20 贼俊 的帖子

说实话,以你的这点水平,写点小东西或许还能在论坛找到一席之地。
但就人品而言实在是不敢恭维。
你到现在为止没有一个正经的道歉,反而一再说什么官官相护、民不与官斗之类的话……
谁是“奸人”?又如何“恶心”了?你倒是说啊
虽说在这里、在自荐那边确实是一些管理人员在指责你,可事实上并非像你所说一样是谁谁拉来的。比如我,事件起初与我并无关系,只因在自荐说了你一句“无法达到合格管理人员的水平”,就被你多次泼脏水,以致卷进这件事情来。
你要是对待这件事一直是这样的态度,那我只能抱歉地说:不会有什么好结果。正如别的版主所说,无论是谁,就算是管理人员,像你这样的行为一样会受处罚的。犯错没关系,谁都会犯错,我最痛恨的是知错不改还反咬一口。
作者: 再回首    时间: 2007-8-14 11:31     标题: 回复 #25 贼俊 的帖子

老实说 我并不是那种喜欢把别人逼上绝路上的人 这里的管理员也告诉了你不承认错误的后果

你如果真心喜欢这里就应该学会尊重这里 那样你也能得到同等的尊重

就事论事 起因就是你认为扣你分不合理

8个金币对新会员确实是很重要 可是扣你分的目的是想提醒你注意这里的条条框框

如果你当时能够虚心接受 能够尽快适应这里 金币不是像你现在这样很快就回来了么

很多人对自己被扣分有怨气 可以理解 没人喜欢被扣分 包括我自己

可是大家再想想

一般灌水的有谁是被扣到删号的

管理员很喜欢扣分么

其实他们更喜欢的是加分 只可惜值得加分的回帖太少了

你既然号称在别的网站也作过图区查水员

那我可以告诉你

什么吸血鬼或者官官相护用在你那里或许合适 但这里是SIS

既然你提到上班 那就证明你已经是成人了 该为自己的言行负责

不管来为你说情的是否是你朋友 只要他们没有很好理由的结果就是我们一起走


两个选择

道歉或被删号
作者: 李祈锐    时间: 2007-8-14 11:31

死不悔改!他的所作所为实在是令人太气愤啦!面对一个严重犯错仍无半点悔意的会员,我们的管理人员实不该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他身上,去和他斗嘴皮子!
想当初,宁愿得罪高层,拼死也要与认证圆友决一死战!今天我更加不会任由个无赖侮辱我另类区兄弟而坐视不管!我现在就去删掉他的ID!有任何后果本人一力承担!!!

作者: 快乐仓鼠    时间: 2007-8-14 11:44

道谦是有必要的!
管理人员本身就是义务为会员服务.做错了允许会员投诉,但对管理人员进行人身攻击总是不对的!


仓鼠总是快乐的-:s_22:

[ 本帖最后由 快乐仓鼠 于 2007-8-14 13:34 编辑 ]
作者: 再回首    时间: 2007-8-14 11:47

哇,楼主好有个性哟,对您的景仰如九天瀑布天界下泄银瓶不绝。瞧,偶的处女帖都献给您了,如楼主是MM,那小弟愿以身相许;如是赔本,唯以此ID相赠,了表偶意,快意人生更适合您:s_8:
作者: 再回首    时间: 2007-8-14 11:48     标题: 回复 #28 李祈锐 的帖子

别因为有被删号的可能就去做傻事 你不知道我有多少次申请自删了么?
作者: 才子    时间: 2007-8-14 12:04

贼俊,你有才气~不过你没用在正路上.
为你感到惋惜,你没错吗?事实上你是错了.
男子汉大丈夫敢做敢当,何必如此的婆婆妈妈,忸忸捏捏呢?
作者: 再回首    时间: 2007-8-14 12:06     标题: 回复 #30 快意人生 的帖子

嘿嘿 3级的 不错 要是9级的就更好了

哈哈 我又回来了
作者: 才子    时间: 2007-8-14 12:10     标题: 回复 #30 快意人生 的帖子

:s_22: :s_22:
兄弟对楼主的敬佩果然是非同一般啊
作者: 再回首    时间: 2007-8-14 13:06

对于ID贼俊的印象就是两个字:

幼稚

我好好和你说一句:

认个错没什么大不了 而且你确实是错了

我也在这个版块向别人认过错

错了就是错了 我保证不会有人对你赶尽杀绝的

作者: 李祈锐    时间: 2007-8-14 13:39     标题: 回复 #36 快意人生 的帖子

我把他赶尽杀绝啦!
SIS不需要这种不遵守版规,任意侮辱管理人员的会员[简直就是无赖!]!
cryingdevil老大:这个会员是我亲手砍的!如违反了建议区的版规,请您处罚!决无怨言!

作者: 再回首    时间: 2007-8-14 13:44     标题: 回复 #37 李祈锐 的帖子

唉 我没话说了:s_6:

冲动是魔鬼啊
作者: 再回首    时间: 2007-8-14 13:51     标题: 回复 #37 李祈锐 的帖子

事已至此 多说无益

如果要惩罚就同请受罚吧

谁让我和37楼这傻瓜是兄弟呢
作者: 再回首    时间: 2007-8-14 13:59     标题: 回复 #39 dashitou 的帖子

同意 要罚就该罚他们两个

难兄难弟么:s_22:
作者: Soul    时间: 2007-8-14 14:11

恩,这个“俊贼”的文章,我已经全部看过。侮辱了别人,还不知悔改,的确该“删”,最可恨的是,还用那个”TMD“骂人,别给我说“TMD”是 甜蜜的 的意思,你当我是傻瓜啊。删了“俊贼”,删了他。

[ 本帖最后由 Soul 于 2007-8-14 14:12 编辑 ]
作者: 李祈锐    时间: 2007-8-14 14:18

大丈夫敢做敢当!不关别人的事!
魔鬼天使老大不是在发红包,无关人士少凑热闹!一边凉快去......
作者: 20537    时间: 2007-8-14 14:35     标题: 回复 #20 贼俊 的帖子

有才,可惜不知自重,被砍了,不可惜
作者: coolpeople    时间: 2007-8-14 15:57

引用:
原帖由 李祈锐 于 2007-8-14 13:39 发表
我把他赶尽杀绝啦!
SIS不需要这种不遵守版规,任意侮辱管理人员的会员[简直就是无赖!]!
cryingdevil老大:这个会员是我亲手砍的!如违反了建议区的版规,请您处罚!决无怨言!
最好是这里的版主下手比较好,不然的话还不乱套,版主以上的管理人员都有砍人的权利,来这里投诉的人都是被砍后来这里找希望的,就算投诉人的言行很不好,也应该由这里的版主直接进行处理,不然的话这里的版主就形同虚设了,论坛上百的管理人员谁对某些投诉有火就直接删除投诉人id,然后告诉这里的版主处罚自己,要是这里的版主只是对管理人员的这种行为做扣分的处理,那么以后就还会有管理人员这样做,这里的版主也就形同虚设.
作者: 内裤粉红色    时间: 2007-8-14 16:57

说起这个贼俊还满不值的

说好了5个投诉删他的人    才删他ID

后来降到了24小时

在后来还没到四分之一小时的时候就被人砍人

我为贼俊感到不值

我也看了贼俊的全部贴感觉文采又好又有幽默感与你们周转这么久都保持着心平气和对他说的话没有什么反感 也看不出哪里有不对的地方
以上是个人观点

声明我不站在任何一方

要站也站在管理员这方   怕跟贼俊一样删ID

[ 本帖最后由 内裤粉红色 于 2007-8-14 17:00 编辑 ]
作者: 李祈锐    时间: 2007-8-14 20:53     标题: 回复 #44 coolpeople 的帖子

coolpeople 老大:我不认同您的观点!我删除了这个会员的ID的举动,并不意味着我漠视建议区的权威和不尊重魔鬼天使老大的决定!相反;我很尊重建议区的版规版主!但是请大家不要忽视重要的一点:管理人员和普通会员一样:同样拥有人格和尊严!而且是受论坛总版规肯定与维护的!
这次事件的起因在另类区,另类区的版规里有一句话请大家仔细阅读领会!那就是:


         论坛是会员温馨的家,自觉靠大家。切毋用您的随意践踏论坛的威信!也毋用您的任性挑战版主的耐性!

cryingdevil老大:依照建议区的版规,该对本人怎么处理请您执行!!!
作者: jworkg    时间: 2007-8-14 21:18

引用:
原帖由 李祈锐 于 2007-8-14 00:28 发表
事关另类区管理员人格尊严所在!我决不会容忍任意侮辱他人而无动于衷的现象存在!在此最后警告:

贼俊会员,限你三天时间之内,必须向另类区查水员訫訫相印就你的侮辱言论作出公开道歉!!!否则后果自负!


我对 ...
三天72小時到了嗎?

小馬不是出來處理了嗎?怎還這樣搞...
作者: 再回首    时间: 2007-8-14 21:57

45楼连主题都没看清就已经被删号了 可惜了
楼主是说有5人反对删除贼俊的话 楼主自愿删号
和贼俊是否该删是两码事

46楼过于冲动 贼俊当然该删
但是处置权在于建议区而不是图区
有因必有果
建议此版块版主扣46楼及楼主威望以示惩戒

建议区的权威必须维护
因为那是会员最后能够为自己辩解的地方

希望楼主及46楼能够理解
作者: 李祈锐    时间: 2007-8-14 22:13     标题: 回复 #47 jworkg 的帖子

J大:您去看看他在申请帖和前面的内容,有没有半点向查水员道歉的意思?
咱们上来论坛做管理人员并不等于高人一等!但也决不能任人侮辱!!!
版主对会员的容人之量是建立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之上!如果遭人辱骂还非得忍气吞声的话,倒不如下权去做个普通会员,去享受论坛资源!我还何必每天在线十多小时那么辛苦!
J大:您就是把我的ID删掉我也不会怨您半句!因为我应该做的我己经做到了!!!

作者: 飞鹰    时间: 2007-8-14 22:13

说一下我的意见吧,看到这样的结果心里不好受。昨天我锁了贼俊的帖子,并对他进行了警告,本来以为这事就到此为止了,居然今天就发展到这样的地步。

我曾经在国内一个知名的时政论坛做版主,那里左右争斗异常激烈,在国家政策允许的底线上,我尽量给左右双方营造一个公平辩论的平台。就因为这样,我被诸多左派网友不理解,骂我汉奸者有之、辱我家人甚至祖宗十八代者亦有之,我觉得很委屈,自己的业余时间都扑在论坛上,还被人这样骂,但也有很多网友鼓励我支持我,对我说国内这么多论坛,只有你这里才能说真话,你是我见过的最优秀的时政论坛的版主。到最后,无论左右,绝大多数的网友都支持我,对我的管理表示理解。有一个过去骂我特别恶毒的人,我封了他的ID,曾经发狠只要他重新注册ID上来,不管他是否违规我都会马上删了他,但火气过后,我对朋友说,只要这人以后不违规,我不会特别针对他。

做这个论坛的版主的两年间,我理解了何谓“换位思考”,就是设身处地的站在对方的位置考虑问题。如果我是这个区的版主,在处理版主和会员的矛盾时,我会对普通会员偏向一点,毕竟会员是弱势群体。做版主,并不等于你比会员高一头,说得难听点,版主是服务员,你既然来做了,就要好好的做,受点委屈也是平常事。贼俊这个会员,即使有错,没有到删除ID的地步,管理人员,代表了SIS的形象,做人宽容一点,何必步步紧逼呢?

随便说了几句,不想看的,就当我说的是废话吧。
作者: 再回首    时间: 2007-8-14 22:42     标题: 回复 #50 飞鹰 的帖子

不同意

贼俊我认为该删 !

为什么很多侮辱过他人的会员(包括某些管理员)被删他就不可以?

您锁了帖 而马超又编辑了帖子

您们以为这样就了解了么?

当事人的意见您们征求过么?

您们知道当事人是怎么想的么?

我也赞同对会员要宽容 因为我就是从普通会员过来的 而且我在作为普通会员时得到过许多管理员的帮助。

宽容不代表放纵

爱护会员的最佳方法是阻止他去触犯版规去接受更为严厉的处罚。

ID贼俊被删号的结果很多人都有责任 这点您应该清楚。

版规不是某一个人创立的 大家在没有改变某些某些人认为不合理的条条框框的时候都应该遵守。

不是我要步步紧逼他 至他于死地。

我只希望他能学会尊重。

他做不到 那就谁也帮不了他了。

SIS管理者的形象应该是公平 公正

贼俊触犯版规而不受处理

对于同样原因被删号的会员公平么?
作者: 超団長    时间: 2007-8-14 22:52     标题: 回复 #50 飞鹰 的帖子

呵呵,我觉得作为管理人员一方来说已经是足够宽容了,反观这个会员,倒是一而再再二三地挑战大家的极限。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且不问对象是版主还是普通会员),这样一条足够被删除了吧?李祈锐版主所做的,无非就是下手太快了点……或许您可以给这个会员加回分数,再问问他,我相信他的态度肯定还是不会改变的,从他这几天的表现就可以看出来。
老大你说的话很好很不错,问题是仅仅管理人员单方面这样想这样做还是不够的,还需要广大普通会员的理解与支持,没有这一点那么什么都无从谈起了。

作者: 再回首    时间: 2007-8-14 23:15     标题: 回复 #53 longshao 的帖子

好极了 再有两个人来回帖楼主就该删号了:s_22:
作者: 再回首    时间: 2007-8-14 23:27

如果版规可以这样的随意 那我当然也愿意过把瘾

我曾经拿版规去对人说教  根据版规去处理别人

哈哈哈

原来版规根本什么狗屁都不是么?
作者: coolpeople    时间: 2007-8-15 00:45

我这样说是有原因的,记得随欲版主在这里的时候就发生过不少的争执,有的旁观的版主就直接在回贴中说,要是他是建议区的版主就直接删除了这些以和管理人员争论为荣的人[这是对方认为的],还好那位版主只是说说并没有真的动手,不是因为他的权限不够而是不敢.可是现在出现的事情确是一位版主因为无法忍受而直接删除了投诉人的id.理由就是此人侮辱了管理人员,不删除不行.有一点需要注意,侮辱也是有区别的,此人的语言可能确实有些过了,但是并没有到所有管理人员都喊着马上删除他的地步,不然这里的版主为什么要给其一定的时间道歉呢?是不是真的到了所有人都无法忍受的地步了?从其他管理人员的表现看,并没有都到这种地步.删除id的版主感觉无法忍受,等不到该区的版主处理而直接动了手.这就是每个人不同的标准,别的管理人员可以忍受的事情可能对于其他个别人来说无法忍受.如果说这种事情发生后这里就不会再发生类似的投诉事件了,那么该版主的做法也说的过去.可是我的看法确是在建议投诉区以后仍然会出现类似的投诉行为,如果涉及到了一些火气也一样大的版主,上来也象现在的版主这样做,来个斩立决.有了前面的版主做榜样,以后再出现这样的情况也就不能怎样了.如果形成这种习惯,投诉者需要小心,还有这里的版主也可以都撤掉了.
该版主可以因为这人侮辱了管理人员而删除其id.但是版规也没有规定说,对这样的人删除id后再给一句"无赖"的评语把,"无赖"一词算不算也是侮辱的语言,而且该版主不止一次说.

事件本身其实没有一点意思,如果最后删除其id的人是这里的版主,可能也不会有后面的争议。或者其他地方的版主实在看不下去了删除了其id,私下去做个解释也还算说的过去,可是该版主做的确是“榜样”一样的事情,我个人认为这种榜样没有必要,说重一点,这是严重的越权行为,这样的越权行为被做为了榜样看待,就会以后被人效仿,这里的版主都可以走人了,投诉者也会畏惧。

前面有一个“内裤粉红色 ”也回复了贴,可是现在id是被删除,不知道和他的回复内容有没有关系,希望有关的管理人员查一下。


这张投诉贴的标题也写的很清楚:
请建议区版主秉公处理






[ 本帖最后由 coolpeople 于 2007-8-15 10:36 编辑 ]
作者: 超団長    时间: 2007-8-15 00:52     标题: 回复 #55 coolpeople 的帖子

兄弟多虑了,我去查了一下,这个人被删除是因为大量发伪原创造成的。感谢您对论坛的支持!
作者: 飞鹰    时间: 2007-8-15 01:07

这件事情的起因已经很明白了,会员得到扣分处理之后投诉,我对他说版主的处理正确,并对他的过分言辞予以警告,这事就到此为止了。你如果还要他道歉,我可以这么说,十个被这么处理的人,九个半不会道歉。如果一定要他道歉,那就是另一场争执的开始。

这件事情的是非对错先放在一边,就说这个结果吧,打个比方:有个人来法院投诉警察在执行公务的时候滥用职权,在庭审的时候,双方辩论的过程中,警察掏枪把对方给打死了。

既然有枪,那还要法院干什么?既然有枪,以后有谁敢告警察?

这是严重的越权行为,此风不可长,否则这个版面就形同虚设,经过此事,以后估计不再会有什么会员来投诉版主了。
作者: 再回首    时间: 2007-8-15 01:08     标题: 回复 #55 coolpeople 的帖子

刚刚看到您的这个帖子

没想到您现在是用的这个号啊

呵呵

仍然是风采不减当时啊:s_13:

:s_8:
作者: 再回首    时间: 2007-8-15 01:30

看到他的第一帖是那个投诉帖 我觉得他的心情可以理解

再看到他的第二帖是自荐帖 然后是再次自荐帖

投诉帖和再次自荐帖里的字眼不是过分这么简单吧

建议区随大置顶版规 侮辱他人必删ID
公告区A大对这种行为定性为恶意灌水

是我提醒贼俊来为这里自己辩护
每个成年人都该为自己的言行负责
所以我不认为就删号这件事上有什么不对

遗憾的就是删号的人不对 地点也不对
关于这点我也承认确实不妥

至于应该怎么处理这种不妥
我们静候处置 没有怨言

为了这种我个人认为不值得同情的会员争论了这么久
我对自己也觉得不值了

还是那句话
贼俊应该被删号 只是方式方法不对
请此版块版主处罚完毕后将此贴回收吧

不用再辩了
作者: coolpeople    时间: 2007-8-15 02:18

算了,警告一下该版主就行了,也让其他的管理人员不要效仿,实在不好,下不为例.如果对这里的版主有意见可以直接去管理区投诉他们:D
但是确实不便代替他们行使权利,毕竟投诉贴是发在这里的.

作者: 再回首    时间: 2007-8-15 02:28     标题: 回复 #60 coolpeople 的帖子

唉 早知道您是那个人我就把钱存您那里了:s_6:

好意心领了 谢谢您

下了 祝您晚安
作者: 小马快跑    时间: 2007-8-15 08:29

不能因个人喜好杀人,纵有不足,也不是以暴制暴。

而且,在建议区的各种交流,应遵循建议区的意见,由建议区斑竹处理,我们没有权利越俎代庖。

一个id,背后带有一个感情丰富人,作为执法者,随意、滥用执法权力,那么你本身就不是一个称职执法人;如果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肆意非为,必然会被大家鄙视,带来的后果是群众对管理层的唾弃,因为你在执法时代表着管理层的意见。

而且,执法理由,执法地点,都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人家是否在你所属板块、权力板块出错?你出如此重手?

不知道副管是否在线,建议为贼俊恢复id,建议对滥用执法权力的管理员进行处罚。

图区管理人员,不要再跟贴了,有意见、疑问到事务所去说。

[ 本帖最后由 小马快跑 于 2007-8-15 08:31 编辑 ]
作者: 欣颖的爹    时间: 2007-8-15 11:07

看到了,很难过,也很遗憾。既然石头要在建议投诉区发贴,
就应该由建议区的版主来处理此事。很明显的小李已经越权了。
贼俊楼主的ID已经被人恢复了。这里也没什么好继续谈了。
劳烦魔鬼天使兄弟锁贴吧。如小马说,要讨论去图区事务所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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