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wnbruce 发表于 2009-2-9 15:48   只看TA 31楼
感谢楼主,作为新狼,我确实有几次不太爽的经历。
看了楼主大大的文章,受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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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nxm 发表于 2009-2-9 22:19   只看TA 32楼
感觉很有用,收藏了。支持一下。顺便送上红心一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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盔甲 发表于 2009-2-11 15:59   只看TA 33楼
学习了很多 终身受用 感谢楼主这么细心的教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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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lianing 发表于 2009-2-11 16:15   只看TA 34楼
感谢楼主的文章,受益匪浅,再次感谢!望楼主继续努力给予新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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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2-11 17:16   只看TA 35楼
看起来好复杂啊,那种情形下不可能做到滴水不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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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2-11 21:51   只看TA 36楼
读过此文,确确实实受益匪浅,人在河边,总会有湿鞋的可能的,我觉得此文应该是我们每一个LY精心学习的教材,以防后患。必要时,不一定会死里逃生,但至少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相对可行的行为方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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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xiaoyong 发表于 2009-2-12 17:09   只看TA 37楼
楼主真是厉害,写的好详细啊,非常的专业而且文笔也好,支持楼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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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目标 发表于 2009-2-19 16:41   只看TA 38楼
表示敬意,这里面的学问还真大,受益匪浅,不看此帖还真就容易出现纰漏,在此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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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rmfly 发表于 2009-2-19 23:18   只看TA 39楼
啥也不说了,lz是好人,nnd,俺玩这么久也没啥长进,呵呵,对这个问题重视严重不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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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138 发表于 2009-2-20 00:35   只看TA 40楼
文章虽长,字字珠玑,都是经验之谈啊,尤其非常有用的法律条文,不过有个疑问,要是被查到了jc会跟你讲法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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