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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看了一帖有点感触!版规KO贡献!有空来讨论一下 [打印本页]

作者: sxwing    时间: 2009-11-9 12:09     标题: 看了一帖有点感触!版规KO贡献!有空来讨论一下

原帖:http://67.220.92.21/bbs/thread-2547010-1-1.html
有空看完回复!就知事情始末了!
此问题先已经解决了。我只想在这和大伙聊了!

对于虾子我是陌生。以下是我个人感觉
一:为狼友了贡献了很多的一个朋友
二:无私的做管理当了版主
三:法与情。写明了是删ID。那可不可以清威望清金币呢!和删ID没什么多大的区别吧!(论坛不俾多号)一个号用了有感情的。
四:人性!半仙引现代。我直接用飞大上面那帖为什么删IP里说的:我不想这里说没有人性化
看看这么多人回复。有多少赞成是删ID的。
五:个人感觉。多少个夜晚多少个白天,默默的贡献还不如(169 VIP)
作者: 白领姐夫    时间: 2009-11-9 12:17

乳白虾斑竹被板的整件事我也看了,我只是想说,从法律的方面来说,违法就要对其违法行为做出处罚。既然论坛对伪原创的行为是不能容忍的,也可以理解为什么J大直接将其板掉了。虽然虾斑竹对论坛有很大的贡献,但是为了起杀一儆百的作用,也为了维护版规的不可侵犯性,就只能挥泪斩马谡了~
套用一句古话: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作者: 蜗蜗    时间: 2009-11-9 12:20

哎……可怜的虾子,没办法上面的决定,但也确实违规了
作者: christina78    时间: 2009-11-9 12:22

这种赤裸裸的剽窃,死了活该。剽窃不论到哪儿,都是要严惩的犯罪行为。
要说冤枉啊,那些不留神死在莫名其妙的版规下的才叫冤枉呢,我宁愿去多同情同情他们。
作者: sxwing    时间: 2009-11-9 12:26

引用:
原帖由 wangfang0506 于 2009-11-9 12:17 发表
乳白虾斑竹被板的整件事我也看了,我只是想说,从法律的方面来说,违法就要对其违法行为做出处罚。既然论坛对伪原创的行为是不能容忍的,也可以理解为什么J大直接将其板掉了。虽然虾斑竹对论坛有很大的贡献,但是为了 ...
国法!中国!美国!
中国那么多官是不是都是清官。有那个官错一次就OK了

别的国定就更加不用说了

再说这是论坛。我还是那句比不上169公平吗?
作者: sxwing    时间: 2009-11-9 12:29

引用:
原帖由 christina78 于 2009-11-9 12:22 发表
这种赤裸裸的剽窃,死了活该。剽窃不论到哪儿,都是要严惩的犯罪行为。
要说冤枉啊,那些不留神死在莫名其妙的版规下的才叫冤枉呢,我宁愿去多同情同情他们。
这不是同情不同情的问题!当事情发生在你身上!你自己想想吧!
我想说的是作为它。无私的做了版主。一次OK
做版主不容易啊!想想SIS的工作量!
作者: 白领姐夫    时间: 2009-11-9 12:33

引用:
原帖由 sxwing 于 2009-11-9 12:26 发表


国法!中国!美国!
中国那么多官是不是都是清官。有那个官错一次就OK了

别的国定就更加不用说了

再说这是论坛。我还是那句比不上169公平吗?
我只是套用了句古话做一个总结。可以这么说伪原创对于PS图区是死罪,那管理犯之那就属于加重情节,更应该严惩。如果能靠贡献免死或者免罪的话,那这个论坛也不可能长久下去的。就跟和谐国一样。
对于169的问题,赞助会员们的169大洋给了论坛维持下去的能量,正是有了他们的贡献我们才能在这里聊天打P,下片子浏览图片。而虾子斑竹对论坛的贡献和这不一样,说的直接一点,把乳白虾斑竹砍掉了再招一个斑竹不就OK了。最起码不会动摇论坛的根本~

以上仅为个人的愚见~
作者: Ametrine    时间: 2009-11-9 12:36

其實上頭也是有很多人不想的
但是版規已經在那裡
如果不這樣做﹐那以後要如何去罰那些同樣違規的普通會員
說到底高層這樣做其實也正是為了平息普通會員的怒氣啊
別看建議區那貼好像沒人說﹐其實暗地裡風起雲涌﹐只是你不曉得而已
我和白蝦兄雖然不太熟﹐但卻很欣賞他以前的作品
我也不想他被砍﹐其實替他求情的高層也不少
只是有些事一旦走錯了一步﹐就無法再回頭了
這就如2樓王方兄所說﹐孔明斬馬謖﹐情非得已

還有以後不要再拿現實政府和論壇來比了﹐根本就是完全不同性質的東西
我非常明白你的心情﹐只是這些都不是我們可以改變的



另外還有的就是﹐為了這件事﹐圖區所有與此事有關的﹐從最上面的副管理員到下面的版主都有受到相對的處罰
還不是為了對大家有個交待﹐以示公平

[ 本帖最后由 crdd 于 2009-11-8 23:45 编辑 ]
作者: spsis    时间: 2009-11-9 12:47     标题: 回复 3楼 的帖子

如果这件事情上只是管理层内部知道

乳白虾被高层扣威望扣贡献禁言反省一段时间也就可以了

但既然已经被会员举报了

假如只是这样处理而不删除ID的话,除了是个坏榜样

还可以被其他知道这件事情的人引用

当管理要删除那些恶意伪原创人的ID时

就有人会说:你们那个XXX斑竹带头伪原创只是扣了些分就没事

轮到我了就要删除ID了,真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再说些斑竹专制独裁有官官相护的话,会让以后更多的管理心里脸上难堪的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如何避免斑竹知法犯法,除了严格考察

管理的高层也该加大自查的力度,尽量内部处理

把那些有才华却聪明一世糊涂一时的好材料修剪杂枝枯叶

把有心有志在sis寻找精神乐园的人才教会他们为人处事的方法,让他们留下……

呵呵,谢谢楼主给的链接,让俺看见了几位茶坊的老朋友,

如果他或她们能看到这个帖子的话,俺在这里向他们问声好
作者: sxwing    时间: 2009-11-9 12:56

引用:
原帖由 crdd 于 2009-11-9 12:36 发表
其實上頭也是有很多人不想的
但是版規已經在那裡
如果不這樣做﹐那以後要如何去罰那些同樣違規的普通會員
說到底高層這樣做其實也正是為了平息普通會員的怒氣啊
別看建議區那貼好像沒人說﹐其實暗地裡風起雲涌﹐ ...
平息普通會員怒氣!我想说事实在眼前。那位老兄做了多少事情。只要是明白事理的还有怒氣!那我就不知了,
其實上頭也不想! 说真要是不想就不要这样做。(这样说可能会得罪一些人不要见怪)
也不是为了删不删ID问题说话!从来,朋友多送几万金币那也是件容易的事
只是想说要是这事摆出来。我看了就感觉有点过了!是不是删了ID就显出SIS不同呢?那也令多少分享的人心酸呢!
作者: sxwing    时间: 2009-11-9 13:01     标题: 回复 7楼 的帖子

没有说能靠贡献免死或者免罪只是想说一次OK!
169是论坛的根本。那版主不是论坛的者吗?
我想找个169容易找个好的版主吧!
作者: sxwing    时间: 2009-11-9 13:16

引用:
原帖由 spsis 于 2009-11-9 12:47 发表
如果这件事情上只是管理层内部知道

乳白虾被高层扣威望扣贡献禁言反省一段时间也就可以了

但既然已经被会员举报了

假如只是这样处理而不删除ID的话,除了是个坏榜样

还可以被其他知道这件事情的人引用
...
我想说就是这样!已经被会员举报了.那就要删ID吗?-威望-原创-金币那样不行吗?
别说官官相护。只要有那么多原创。做了那多贡献的人。都不应该得到这样的对待!

作者: ljxin73    时间: 2009-11-9 13:36

引用:
原帖由 sxwing 于 2009-11-9 13:16 发表

我想说就是这样!已经被会员举报了.那就要删ID吗?-威望-原创-金币那样不行吗?
别说官官相护。只要有那么多原创。做了那多贡献的人。都不应该得到这样的对待!
我想说版规规定的伪原创删ID,作为管理心存侥幸知法犯法更是应该从严处理,但是还是觉得虾子可惜了,死缓清零也好啊,管理层这样做看来是为了维护版规的严肃性,杀一儆百吧。不认识虾子但是希望看到虾子能快回来,从头再来
作者: spsis    时间: 2009-11-9 13:50     标题: 回复 12楼 的帖子

s兄不必激动

所谓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假如这次高层不这么做的话,那么坛子今后一定会出现漫天的口水仗,我想这是所有喜欢sis的人都不愿意看到的。为了整个论坛的安定,牺牲掉个人或者一部分人的利益,这就是sis管理高层的指导精神和原则。您可以认为这样做不够仁义,但在全坛管理者眼中看来,这就是对绝大多数人的仁义

sis不是所有的版块都像茶坊一样有着浓烈的茶香和友情,聊天室虽然也设有违规举报贴,而常逛聊天室的兄弟基本也都知道哪些帖子违规,但我很少看到过有人举报。我不是说自己赞成违规反对举报,但本来只是一个小圈子,明明可以内部就处理掉的事情,动不动就要对簿公堂,把人搞到身败名裂,一个版块搞成那样的氛围,我想会出现这种事是在所难免的。即使这次乳白虾可以脱身,但这种整日战战兢兢总是想着会不会有人来揪自己小辫子的心态,也是很恐怖的。

乳白虾是当事人,他不会怪高层无情,因为那是公事使然。但不一定不会怨恨举报者的绝情绝义,如果乳白虾兄弟真的喜欢那个版块的话,即使受到这种惩罚也是还会换个ID卷土重来的。但哀莫大于心死,如果乳白虾兄弟的心被那个版块里面的人伤透了话,我想他永远不会再涉足那里……

谢谢兄弟的跟帖,祝您在这里玩的开心、玩的畅快
作者: christina78    时间: 2009-11-9 13:54



看来你们都不怎么在乎剽窃,在乎的只是规则,呵呵~~
作者: Saniu    时间: 2009-11-9 14:09

刚刚回就发现发生了这么大的事件,称此为"事件"不为过吧,更加坚定对SIS的决对痴心不改般的执着追随没有错,秉公执法是论坛持续良好发展至今的根本,各大版块的版主们和会员们也纷份跟贴发表着自已见解,我只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此言并不代表我等没有同情心,严是爱,松是害!
作者: sxwing    时间: 2009-11-9 14:22

其实事不关自高高挂起!
我只是想说:
这样的做法。也会令多少人不愤呢?上面我都说了其实删除ID不是一件大事。朋友多从来俾点金币容易!
只是版规KO贡献!起来。贡献是一件多么默默的让人看不起的事情啊!
作者: 白领姐夫    时间: 2009-11-9 14:23

引用:
原帖由 christina78 于 2009-11-9 13:54 发表


看来你们都不怎么在乎剽窃,在乎的只是规则,呵呵~~
版规就很在乎剽窃,所以才有剽窃砍ID这一条啊~象楼主所说的是法不外乎人情,中国传统的观念就是这样,得饶人处且饶人。跟西方社会的以法治国的精神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作者: ljxin73    时间: 2009-11-9 21:55

引用:
原帖由 sxwing 于 2009-11-9 14:22 发表

只是版规KO贡献!起来。贡献是一件多么默默的让人看不起的事情啊!
这两天搞得SIS最热的就是“白虾门”事件了。看来S兄的情绪还是很激动啊!
但愿不像色鱼兄说的那样,虾子“哀莫大于心死”了。
我想没几个人愿意看到那样的结果!
哎,是贡献真的那么不值钱吗?
作者: 西山放牛娃    时间: 2009-11-9 22:09

这问题有点深刻啊,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俺还是去等俺的福吧!
作者: spirit_sun    时间: 2009-11-9 22:09

看到这个标题就知道什么事情了……
不管删除还是不删除……总会有很多人不满意的。
而SIS一直就是以严谨规范作为安生立命的根本的,这个是论坛的大环境决定的。
SIS的规矩向来不会为管理员而破例,只会更加严格。(除了灌水
我今天要是发了伪原创,明天立刻会被删除。
这个是原则问题。
虽然我也很希望能从轻处罚,
那个帖子本来我也想求个情的,最终还是放弃了,因为那样对其他人不公平,版规面前人人平等。(甚至赞助会员发伪原创一样是要删除ID的。)
其他的违规一切好说……伪原创实在是有点过了。
作者: firefox520    时间: 2009-11-9 22:18

这件事,只能说是感到惋惜啊~
乳白虾老兄发了不少视频帖啊,现在都看不了了~视频区也就又少了为能人啊
也不知道他是咋想的,怎么会去弄个伪原创啊,他身为管理,不缺那点分啊~而且就算他不做管理,他的积分也是很多了~搞不懂啊~~

只能说声再见,希望过段时间还能在视频再看到虾兄
作者: q5405964    时间: 2009-11-11 12:47

12楼的逻辑有点讲不通,单就这件事情而言,俺也替白虾感到惋惜。但这不是十二楼那种逻辑能讲通的,按照您这种逻辑,那就可以把所有会员(比如按您说的是有原创和贡献的会员)计算身价,那俺想问问多少原创和贡献就可以不受版规约束啊?就好比一个人对社会贡献很大,但他犯了贪污或者杀人等法律上规定应该死刑的犯罪,那是不是也要衡量他的贡献而网开一面呢?这种口子一开,法将不法,社会如此,放到论坛上同样如此,如果不按版规办事,以后管理员如何服众?规则既然制订了,你可以说它不太合理,建议修改规则,但一旦制定就应该执行,一码归一码,贡献说贡献,违规是违规,不可混为一谈。俺觉得所谓的人性化可以体现在跟白虾好好谈谈,感谢他为论坛做出的贡献,但版规不能不执行,俺相信白虾斑斑也能理解的。最后祝白虾斑斑早点回来(虽然俺没看过他的什么作品,但做管理肯定辛苦俺还是能体会一点的)
作者: spsis    时间: 2009-11-11 13:11     标题: 回复 23楼 的帖子

正是因为现在社会风气如此

而且更多的不是做贡献而是有钱有权的人即使犯了错也能够不受惩处或者减轻惩处

这样以钱换命的世态炎凉已经深入伤透了每个平民老百姓的心

有权有势有贡献者,总会有一批受到恩泽的人喜欢他支持他

所以才会造成这种为了一个做了很多贡献而没有造成过多大伤害的人请愿

我想这是可以理解的,兄弟也包涵下他人这种心情^^
作者: 西山放牛娃    时间: 2009-11-11 13:24

这事件有点严重,这问题有点深刻,让俺有点头痛!

但俺一直记得姥姥打小教育俺的那句话:到哪山唱哪歌,到哪山砍哪柴。很朴实,俺的理解就是——到哪儿就得守哪儿的规矩,干自己该干的事!

俺还记得姥爷打小告诫俺的那句话:做了就得认了。话糙理不糙,俺的理解就是——不该做的事别做,但既然做了就得自个儿去担当!

胡言乱语,随口说说
作者: spsis    时间: 2009-11-11 14:02     标题: 回复 26楼 的帖子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经常原创者,出现伪原创,也可以多倍扣原创来惩罚

前提是这个人愿意诚心悔过

而sis的斑竹一般经过严格的考核基本面还是可以的

你锁帖下沉自然不会有更多的人知道

但祸患常常不在于外部而在于萧蔷之内

乳白虾还是不会回到没有集体温暖感的星梦奇缘

所以删不删ID,对于他这个人的感情来说并没有太多意义

反而因为删了ID,可以无牵无挂利利索索地走倒是更轻快些

对从没有原创而想着靠伪原创发不义之财的人,删除ID则是大快人心的事,没有人会说不好

贡献么?记录下来的永远都只是过去,数字起码说明他曾经很在乎这里
作者: terca    时间: 2009-11-11 16:53

虾子那件事的举报贴我也看了,版规严是好事,这我是绝对支持的,但法律之外还有人情啊;
虽然我去图区的时候不多,虾子在图区、视频区做的贡献还是知道一些,他一向都是很活跃的发帖者,贡献大的会员给他一次机会也未尝不可;换位思考一下,自己在论坛里辛辛苦苦发帖,(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吧,那种快乐还是蛮不错的)好不容易升了级还当了斑竹,一次鬼迷心窍犯了错,过去所有心血全部消失,打击还是很大的;
我也认为剽窃别人的作品等于偷盗行为,但也罪不至死嘛;
虾子这事让我想起那个骆驼要勋章事件,对于贡献大的会员还是希望网开一面,不要一棒子就打死嘛;
另外是不是对于那个举报者可给予一定的奖励呢?毕竟敢于直言举报版主还是好样的! 相互监督、共同发展也是SIS的优良传统!
SIS是制度完善的论坛  但也希望有它温情、人性化的一面……
作者: sesn    时间: 2009-11-11 16:58

嫖娼可以说是刺激消费,剽窃的话那就不是简单的一句无所谓了。
作者: spsis    时间: 2009-11-11 17:16     标题: 回复 28楼 的帖子

欢迎M兄到访

您是猜谜高人哪

话说您滴头像感觉很亲切

能否介绍下

呵呵,福老也想知道哩
作者: q5405964    时间: 2009-11-11 19:57

蜂少的话俺觉得少了点人情味,删白虾的ID本身没有什么,版规如此嘛,但有好多人惋惜,应该还是能说明白虾斑斑以前还是很做了些事情的,不能因为他这次做错了事就否认他以前的贡献,这个俺觉得不太合适。人都有一时糊涂的时候,您说他不在乎以前的努力俺不太赞成,恐怕没有一个斑斑会对自己的表现无所谓,俺觉得凡是能当上斑斑的,应该都是对坛子有一份热爱,对某个版块有自己喜好的。还是那句话,删白虾的ID没错,但替白虾惋惜也是人之常情。如果俺是管理员,俺会对白虾说一声感谢,感谢他以前为坛子做出的贡献;然后俺还会说ID必须要删,必须尊重版规。然后鼓励白虾兄弟重新再来!
作者: goodgril88    时间: 2009-11-12 10:08

我也感到同情,可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下个ID在做个好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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