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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帖有点感触!版规KO贡献!有空来讨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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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赤裸裸的剽窃,死了活该。剽窃不论到哪儿,都是要严惩的犯罪行为。
要说冤枉啊,那些不留神死在莫名其妙的版规下的才叫冤枉呢,我宁愿去多同情同情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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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你们都不怎么在乎剽窃,在乎的只是规则,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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